税负将区别对待
“我们也在做准备工作。”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该人士称,房产税试点扩围的工作由财政部主要负责,住建部负责配合。
“房产税试点工作正在进展中。”3月27日财政部税政司地方税一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这样表示。该处负责牵头地方税改革的相关工作。
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也在开展中。早在去年8月,相关部门就开展了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向全国铺开提供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工作。这项工作还将在2013年、2014年再举办两期类似培训班。
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曲卫东表示,去年上述培训主要是为房地产税试点向全国铺开提供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受训人员来自全国30多个省和计划单列市,须上课4个月,到评估机构实习2个月。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2/2013新型城市化背景下的住房保障》报告建议,对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的部分,无论其住房是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甚至可以考虑累进制。参与此项研究的一位人士称,是因为中国城镇家庭目前人均住房面积是33平米,而我国的改善目标是自住需求面积人均40平米。
本报获悉,财政部税政司地方税一处从2010年3月就已经开始对1986年出台的《城镇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该修订条例明确称,“要对大户型、非自住和高档房征收房产税。”
曾参与财政部有关房产税试点讨论的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政文说,下一步房产税的试点,财政部考虑到各地居民收入的差异性,税负将区别对待。“税率和房产税起征点面积,允许各地存在差异,东西部肯定不一样。”施政文建议,“从第三套开始征收房产税”。施政文分析,两套住房其中一套有可能是防老的,两套看不出投资性。
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前不久也建议从第三套开始征收房产税。“当前最值得考虑的是对现有的房屋,对第二套以上,比如说从第三套开始征收不动产的调节税。”胡存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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