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城管的行贿款项用发票向工作站报账
周伟思称,2007年之前,龙岗街道曾专门成立拆迁公司,但在随后的6年时间里连1栋都没有拆成。他接手后,拆迁工作的进展快了许多。“因为我是本地人,大家都认识我,知道我处理问题比较公平。我也还是股份公司的副董事长,村民都是股民,比较相信我。”
周伟思还承认,自己因不想统建楼违建停工,分两次、每次5万元送给原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何某华(另案处理)。此外,他还曾于2010年和2011年的春节和中秋分四次共计送了何某华港币10万元。“我直接拿餐票、购物票等发票到股份公司里面充账的。”
公诉人周有断水断电等暴力拆迁行为
周伟思 只是以副站长身份开会讲政策
公诉人宣读的十几个拆迁户的证人证言,显示周伟思曾有利用手中权力,通过断水、断电、雇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等办法,让“钉子户”签订拆迁协议。
拆迁户刘某华讲到有龙岗街道办的四个工作人员,曾向他告知积极支持政府拆迁,提及补偿价格是每平米6200元人民币,但他认为价格太低不同意。过了一个月左右,他儿子回家做拆迁工作。原来李的儿子在龙岗政府部门上班,周某思要求街道办给其施加压力,告诉他如果做不通父亲的工作,就不要来上班了,之后李某华也被迫签订拆迁协议。
周伟思辩称,这些人是本地居民,拆迁的是他们的宅基地,自然很多人不愿意搬迁。他也是以副站长的身份,召集开会给他们讲政策而已,希望从大局出发支持拆迁,并没有暴力拆迁的行为。
辩护律师 周捐款过千万,还收养弃婴
公诉人 成绩不会否定,与案件无关
周伟思在整个庭审现场,一直很少说话,他的辩护律师举证了9项证据,显示周伟思工作能力出色,且热心慈善公益活动,他的捐款有过千万元,目前有票据可以查证有900多万,此外周伟思还收养了弃婴。此外,周伟思有自首的情节,案发之后,他有积极退赃的行为。
这一点,周伟思也说到,自己曾叮嘱家人卖掉农民房还款,不过农民房没有那么好卖。辩护律师出示了医院的证明,说周伟思患有严重的脑梗塞、高血压和颈椎病等疾病,不适合长期羁押,请求法官酌情考虑。公诉人也不否认证据的真实性,不能否定他之前所做的成绩,但这些和受贿案没有任何关联性。
范某命:只承认受贿港币30万
泰德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泰德建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范某命一出场,就否决了三项的指控,只承认送给深圳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副局长陈某义(另案处理)港币30万元表示认罪。
对于公诉机关指其给周伟思送了500万元,范某命当场否认;对于第二单指控中被指收2500万元,他称是和叶某东合作的利润分红,没有单独送给周伟思200万元。
范某命自曝在2013年1月18日开始被纪委调查,直到当月24日被送到看守所,“之前就住院胃痛,自己还带着药,进去之后七天没有睡过觉。我胃痛,药也不给我吃,还拉出了血。我上有老,下有小,就认了。后来省检察院的两位女检察官提审时,我就说自己没有送过钱,不是行贿,是合作分红。”
对于收受范某命200万元“好处费”这一项,周伟思认为这笔费用,应该是范某命向他借钱返还的“利息”。他表示2008年其到银行抵押贷款借了1400万给范某命,“约定了每月一分半的利息,算下来这笔钱差不多。”
合作统建楼是南联股份合作公司主动找到泰德建实业公司要求合作的,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的诉讼代表也对此进行了证实。合作建设统建楼此前经过了南联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同意,但该项目最先由周伟思提出。
3宗罪
受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南联小学旧改项目
帮无资质公司取得开发权敛财500万
帮助开发商拆迁共同受贿4900万
● 合作建设统建楼项目
帮泰德建公司解决资金笑纳200万
为建违规统建楼向城管行贿20万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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