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于近日启动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其中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是宝安唯一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试点单位。15日下午,宝安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在沙井街道共和社区举行,宝安将抽调40名骨干驻点共和社区,为深圳历史遗留违建处理探路。
抽调40名年轻干部驻点
此次试点工作,宝安将沿袭去年地铁11号线征地拆迁工作的方法,抽调40名骨干驻点共和社区,探路历史遗留违建处理。宝安区将从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选派40名干部驻点共和社区,进行集中办公,以加快推进处理试点的工作进度,保障试点效能。据悉,此次抽调的骨干将“脱产”推动开展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时间为期一年。
“宝安必须下决心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好,真正以此次试点为契机,把宝安的历史包袱卸下来,实现新一轮的发展。”宝安区委书记鲁毅表示,要集中宝安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把试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强有力地组织推进,既在试点过程中来总结历史的经验,也总结历史形成的不足,还要根据事物发展的规律,来研究、判断、制定、指导试点的一些路径。
作为全市的试点单位之一,宝安将力求有所突破,宝安将以改革的方法和创新的思维强力推动试点改革,在试点中不断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处理问题,要以改革的方法和创新的思维来破解难题,只为工作找办法,不能为困难找借口。
本次试点改革将突出市场化方向和产业导向。鲁毅要求,这次试点改革,特别要注意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和产业导向,要将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或重点开发区域范围内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与片区的发展统筹考虑,加快处理;对生产经营性、商业、办公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经处理确认后,又申请转为商品性质的,要积极引导进行业态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边改革、边培训,边试点、边总结,为全面铺开打下坚实基础。”鲁毅表示,宝安将力争全面掌握涉及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的各项业务,取到“真经”,让这40名干部成为全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行家”、专家,为宝安的经济社会做出努力,以自己的切身工作弘扬焦裕禄精神。
据悉,结合当前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宝安将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解决实际问题。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记者了解到,结合区情实际,宝安制动了一套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明确此项工作除了由宝安区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小组还要定期召开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处理过程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其中,分管查违和规划国土的副区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包括宝安区涉及相关工作的十几个部门。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加快推进处理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区领导小组还下设五个功能组,人员由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抽调选派干部组成,为抽调人员的单位各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人,负责本部门相关协调工作。
这五个功能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调查初审组、技术支持组、分类执行、效能考评组。
其中,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区查违办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日常事项的统筹安排;调查初审组长由沙井街道分管城建负责人担任,负责深入社区进行处理政策解释并动员,受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申请,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地籍调查要求,进行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的初审及调查等;技术支持组长由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下设规划国土小组、质检小组、消防监管小组三个小组;分类执行组长由区查违办(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负责人担任,负责统筹推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综合审查并分类处理,统筹组织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依法拆除或没收工作等;效能考评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监察局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对试点处理过程中的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抽调参与试点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工作业绩进行考评。
明年6月提交全面总结报告
此次试点工作为期一年。其中,启动阶段,本月底将完成组建工作机构、设立职能组等工作;处理准备阶段,7月31日前全部完成9项基本工作,包括落实办公场地、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补申报工作、预审工作等;分类处理阶段,明年3月31日前完成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申报及初审等工作。
按照试点工作的安排,宝安区将结合试点区域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过程中的瓶颈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在2014年9月20日前、2015年6月20日前分别向区政府提交中期总结、全面总结评估报告,由区政府审定后上报市政府,为全面铺开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从具体的工作方案中看到,领导小组将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并确保公平公正,还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委托1家测量单位。
记者从试点方案中看到,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可以进行补申报工作,但相关负责人强调,2009年6月2日以后新建的违法建筑一律不得纳入补申报。同时,为加快工作效率,宝安将积极探索批量审查途径,以进一步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的规划国土、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消防监管的预审工作。
据介绍,在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申报及初审工作时,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规划国土审查、房屋安全鉴定及消防处理通知等三轮审查,区别不同情形作出不同处理。据悉,试点工作将坚持分类处理,这项工作要在明年3月31日前完成;对符合处理条件的历史遗留违建,要按照办法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城市更新单元,并且依法批准的房屋征收还有土地整备的项目范围内的这些违建,同时又不属于应当依法拆除或者没收,可以自行简易处理。
属于城市更新的,不需要走完一整套确权的流程,简单的处理,因为已经纳入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的范围。对需要罚款处理的违法要作出依法认定,并作出依法处罚的告知书。
属于临时使用,包括两项主要内容:对符合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历史遗留违建,要办理临时备案,同时要加强监管。对未办理临时使用备案的历史遗留违建,擅自出租进行经营型活动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记者获悉,对公告期满仍不申报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临时管理三个月,再行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依法组织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又无法采取措施整改消除或改正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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