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买房竟然要成立一个空壳公司,而且再转手时对方要全款购买公司股份,这样的房子你敢买吗?
日前,有市民报料称,位于坪山新区的潮商广场疑似存在捂盘惜售,而且协助市民成立空壳公司购房的行为。记者接报后,于3日下午来到了位于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中山大道路北面的潮商广场。大厅里只有几位市民在询问,销售人员看到有人到场也并不热情。
此前有消息称,要成为潮商广场的业主首先得要成立公司做“老板”。销售人员表示,注册公司所需的成本均由开发商方面负担,购房市民只需要支付2万元定金,并在接下来配合财务公司将公司注册成立,就可以将首付款打入新注册的公司。现场,银行还能提供首付三成以后的贷款,但贷款要10年付清,土地使用年限也只有40年,从2013年12月23日开始计算。
销售人员在接待记者时表示,潮商广场首推105套,目前已经基本卖光,可以选择的户型不多。但记者从市规土委的官网上查询到,潮商广场的预售许可证是5月26日批复下来,批售面积为80028.74平方米,包括商业131套,办公687套。根据规定,预售许可证下来后10日内要销售,而开发商仅推出其中的一百多套,此行为是否属于捂盘?现场的工作人员没有予以回答。
随后,记者在售楼现场看到潮商广场的一则公告指出,该项目的租售对象要满足注册地在深圳,所从事领域属于生物、新能源、互联网、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6类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的企业。而已经或打算购买的“企业主”是否符合这样的条件?曾注册过公司的陈先生更指出,首次买家还能通过开发商办理贷款,但第二手企业主则需要全款收购公司,才能把产业过户,两三百万的流动资金谁能轻易拿出来,这不就成为难以交易的“巨坑”?
记者将就以上问题继续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解,以解除市民心中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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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