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桂园派出所消防民警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罗湖区桂园路一巷一号101B号的一排平房采用可燃建材(聚苯乙烯)彩钢板搭建,平房搭建的彩钢板使用功能为配电房和煤气瓶间,使用可燃建材为聚苯乙烯(可燃建材),存在安全隐患。
经消防民警查证,该平房为3个单位分别使用,使用面积约50平方米。由于毗邻单位为酒店及餐饮行业,日常停留人员较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起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消防民警依法对3家单位临时查封,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025-09-05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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