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圳市心海腾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声明如下:
针对近期余先生通过向坪山区规土委房产管理部门投诉、通过《深圳都市报》等媒体报道的方式,发布我司虚假宣传心海城一期楼盘售罄、中原地产销售员存在诱导其办理消费贷支付首付款、销售文件中存在陷阱等失实报道,我司现根据相关事实与法律规定,特此作出如下严正声明:
一、对于《深圳都市报》违背新闻媒体客观、公正的职业精神,仅凭余先生的单方陈述,在未向我司进行核实求证的情况下,即通过手机端、纸媒及网站连续发布失实报道,严重影响了我司正常经营秩序。
二、《深圳都市报》使用诸如“心海城楼盘被指违反新政”、“大陷阱”等
恶意误导消费者的标题,对我司心海城品牌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我司心海城一期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可销售单位于开盘当日售馨的确是事实,因少量购房者认购后不符合政策等原因无法履约,我司将该类房源另行销售合法合理,《深圳都市报》以此为由,宣称我司虚假宣传的报道是严重失实的。
四、我司从未诱导任何购房者办理银行消费贷支付购房首付款。余先生个人单方面与银行签订消费贷款合同,我司事先毫不知情。我司事后经调查,了解到余先生与银行签订的消费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所贷款项不得用于支付购房款,余先生对消费贷款的使用要求是完全知情的。如果余先生将消费贷款用于支付首期购房款,我司无法判断其来源,也无权审核其资金来源。
五、余先生因自身资金筹措不到位,向我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的要求被拒后,明知如果通过法律途径必然承担败诉的风险,拒绝依法维权,只能利用其记者身份所掌握的公共媒体资源,编造我司存在诱导其办理消费贷凑首付款等违规行为,引导媒体做出单方陈述报导。余先生连续利用公共媒体发布失实报道,在事实上给我司造成了极大的负面社会影响,我司将对此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我司保留对相关失实报道的媒体进行法律追究的权利。
我司作为一个关注社会公益,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致力于城市更新建设,为公众提供舒适人居。我司心海城项目自入市以来,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不断强化现场购房流程规范性,营造健康良好的购房环境,欢迎社会各界、媒体朋友和市民朋友的监督。
特此声明。感谢各位的关注与支持!
深圳市心海腾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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