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房地产市场正处于政策调控的敏感时期,政府有关市场的任何表态或动作,都将引起市场各方的高度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2010年8月11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官方网站全文刊发了《深圳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于2010年7月7日经市政府五届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并将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关办法的内容引起了市场各方的高度关注和讨论。而办法究竟能起到什么样的监管效应,执行后将对市场造成怎样的影响?世联研究认为,本次深圳出台的监管办法,内容具有一定的全面性,然而在具体操作上则仍需出台相关配套细则。
出台:整合分散的规章制度 增强操作性
本次办法的出台,除了一些格式化的条款,譬如企业经营资质、从业人员素质、行业协会自律等,其它譬如土地闲置、商品房预售、预售款专款专用、经纪机构监管交易资金等方面的条款,都是已经发布过的一些规范条例,本次办法的出台旨在对以往这些单项而零散的房地产规范做一定的梳理及整合后的重申,同时细化一些具体操作的规定,以及明确违反相关规定后处罚的具体细则。由此可见,本次出台的办法涉及面广,从企业的开发、经营到销售等层面均有涉及,对消费者的权益也做出了相应的规范。
世联研究认为:这一办法的出台,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力度,改善了以往单个规范效力分散的局面,而相应处罚细则的细化也加强了监管办法的可操作性。
目的:维持当前调控不放松
当前房地产市场正处于政策敏感期,此时出台该办法,无疑表明政府对当前市场调控的态度:政府仍将保持现有的房地产调控力度,坚决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从具体的办法内容来看,重点在于土地闲置、商品房预售等房地产开发经营阶段以及经纪机构规范经营的各项规定,特别在开发资金、预售资金、商品房价格、经纪机构代收购房款等方面做了相应的规范。而对于违反规范的行为,该办法也明确了处罚的方式和处罚的金额。此外,对于购房者,也制定了保障其购房权益的相关条款。
世联研究认为:办法出台到真正执行,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同时购房者的购房权益将有所保障。整体而言,该办法对于维护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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