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行政区域内新供地的商品住宅项目,采用全装修建设交付的比例不低于70%;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域内新供地的商品住宅项目,采用全装修建设交付的比例不低于30%。
国土资源部门在制订土地供应方案时,将住房城乡建设和规划部门明确的全装修建设要求列入宗地挂牌条件,写入挂牌方案及出让合同。
已依法取得土地且未销售的商品住宅项目,可参照实施。
与此同时,文件规定,有效投诉率超过10%的项目,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项目,纳入“黑名单”。
(原题为《长沙扩大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应用范围 内五区比例不低于70%》)
(来源:岳瑾、戴丹/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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