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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一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及商务公寓政策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网络上流传。
报告称深圳取消将2018年“深四条”中关于商务公寓“只租不售”的相关规定,理由是该政策抑制了部分城市更新项目的活跃度,长期看不利于增加商品房供给,短期看不利于可售商业公寓销量。
12日上午,据南方+消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向媒体披露: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从11月起就开始执行。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监测市场反应,开发商反应偏正面,但政策是长期的,对商品房销售利好有限。
何谓“深四条”?
2018年7月31日,深圳市住建局出台关于规定开发商在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只租不售的政策,关于个人、企事业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要求限售5年等其它的相关规定。
专家观点
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
“去年731新政规定各类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但同时也规定上午公寓限售5年,导致目前商务公寓表现不佳。
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一方面是为了让企业更加积极地参与城市更新,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少项目城市更新中配建了商务公寓,如果未来开发商旧改商务公寓只能自持,无法出售,也无法给到返迁居民,将大大增加城市更新的难度。而深圳中心区旧改难度越来越高,取消限制将让部分停滞的城市更新项目更加容易推进。
另一方面,商务公寓虽然为商业性质用地,但是为居住属性,是住宅用地的良好补充,深圳居住用地本来就少,商务公寓限制后,可售的居住属性房源也减少,不利于解决供需不平衡的问题。而深圳一直致力于增加市场供给,鼓励城市更新,取消政策符合二次房改长远战略,也符合深圳房地产调控方向。
另一方面,未来,只租不售商务公寓拍地也不乐观,去年推出的商务公寓用地还是人才安居集团拿下,企业参与热情不高,企业不参与政策的实际意义也就不大。
取消只租不售但仍然限售,体现政府依然维持公寓产品的投资行为的抑制,调控没有放松,公寓产品也并没有太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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