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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必须看!福田、南山、宝安等深圳6区,发布2025招生提示!

来源:房掌柜综合   深圳房掌柜  2025-04-02 07:52:01
[摘要]目前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盐田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已经发布。

  近日,深圳各区开始陆续发布最新招生提示。

  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盐田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已经发布,我们一起来看看:

  【福田区】

  【权威发布】福田区关于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

  各位家长

  现发布福田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

  请家长们仔细阅读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关于2026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

  住址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5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5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5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模板见附件,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

  注: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3.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4.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在公布录取结果前,相关职能部门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取消其学位申请。

  5.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对登记的学位申请住房进行学位锁定。

  二、关于2026年小升初直升学校

  申请的材料说明

  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或对口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校的学位。

  1.2026年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须按照当年我区招生政策备齐报名资料进行网上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后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

  2.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位。

  附件下载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查看附件

附件: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

  【南山区】

  温馨提醒!关于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方便广大家长提前准备好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相关材料,现根据有关政策就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提醒如下:

  一、关于2026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说明

  (一)使用《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5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6年12月31日(含)后,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无法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5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合同有效期到2026年12月31日(含)之后,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三)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对其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

  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二、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政策的提醒

  南山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具体的申请条件、申报流程等招生政策,以正式发布的2025年新生入学申请指南为准。家长可先登录“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服务→教育服务→政策文件(网址:https://www.szns.gov.cn/bsfw/ztfw/jypx/zcwj/content/post_11318648.html),或关注“南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参考南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指南,并密切留意市、区有关今年招生政策的最新信息。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55-26486070

  注:本提醒最终解释权归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感谢各位家长对南山教育的支持!

  (来源:南山教育)

  【宝安区】

  关于2025年秋季及2026年以后义务教育入学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

  为方便广大家长提前做好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位申请的准备工作,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关于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相关要求

  (一)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的时限要求

  2025年秋季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2024年的4月30日(含)前办理出证。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5年12月31日(含)之后。

  2026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办理。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的相关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再加分。

  1.登记时限要求:

  2025年秋季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2024年的4月30日(含)前在其所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026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在其所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材料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还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合同有效期到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3.真实性要求:

  (1)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2)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一旦发现学位申请家庭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二、其它重要提醒

  (一)关于学位房锁定提醒

  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材料。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实行学位房制度的所有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同一对夫妇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的不受此锁定限制)。

  请家长务必查询住房是否已被锁定,提前做好准备。查询方式:“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教育工作--学位房查询。

  (二)关于社保参保时间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关于反诈骗提醒

  社会上出现了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急切心态,以办理入学为名实施诈骗。在此提醒各位家长朋友,义务教育招生须按照教育部门颁布的招生规定和程序报名,切勿轻信不法分子谎言,警惕招生诈骗,勿信虚假宣传。

  (四)关于招生咨询服务窗口

  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工作,方便我区家长及时了解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要求,减少群众奔波,宝安区教育局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外,同时也在各学区教育办、各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热线,欢迎各位家长致电咨询,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现将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热线和服务窗口公布如下: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咨询热线和服务窗口

  (五)关于招生政策公布

  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2025年具体的招生政策、申请条件和积分入学办法等以正式发布的2025年新生入学申请指南为准。家长可关注“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参考宝安区2024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申请指南,并密切留意市、区有关招生政策的最新信息。如果市政府、市教育局出台有关新文件、新政策,则按新规定执行。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盐田区】

  家长注意!盐田区2026年秋季小一和初一报名要准备这些资料

  @各位家长盐田区2026年秋季小一和初一报名资料清单来了! 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一起来看~

  01

  招生对象

  小一招生对象

  申请人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一招生对象

  申请人为2026年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02

  学位申请所需资料

  (一)深圳户籍申请人

  1.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迁入深圳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

  2.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③购房时间须在2026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无《房屋租赁凭证》的,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②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6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父母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6年4月1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③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社区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④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深圳盐田山海学校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

  3.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6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二)非深户籍申请人

  1.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港澳籍申请人还需提供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6年4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若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则只需提供其深圳居民身份证。

  3. 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③购房时间须在2026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监护人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②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5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8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5年4月15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③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④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深圳盐田山海学校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

  4.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截至2026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5.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6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补充说明:

  1.https://msjw.ga.sz.gov.cn/jzz/wx/whz/secondMenu/index?flag=1&eventType=jzdjxxfw&bxfrom=wx 非深户籍申请人登录该网址查询《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

  2.下载“i深圳”APP,进入“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查询《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三)享受优惠政策的申请人

  除按户籍类别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四)学位住房延迟锁定的说明

  盐田区自2020年秋季全面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用以申请学位的住房应具备25位房屋编码,并符合进行锁定的其他规范条件。以下情况可延迟锁定:

  1.受房屋拆迁影响不能提供有效住房申请材料的:请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其它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凭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或其他居住证明材料)。

  2.其他未取得《入伙通知书》的辖区购房申请人:请提供2026年4月1日之前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和银行按揭贷款相关证明材料、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其它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凭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或其他居住证明材料)。

  上述情况按自有产权房类型提交材料并积分,按房产房屋地址当年所在的学区申请学位,同时申请人须按要求签署学位住房延迟锁定承诺书,承诺同意在获得产权证后随即锁定本住房学位信息。

  (五)重要提示

  学位住房要求实际居住,区教育局将严格核查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对于提交《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区教育局将在新生正式录取之前,严格核查《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相关信息。请家长务必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对于提交虚假材料的,区教育局将取消申请人的入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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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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