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规定:凡年满55周岁的中老年人以房产作为抵押,就可向银行申请养老贷款,累计贷款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值的60%,且每月支付的养老金不超过2万元。借款人只需按月偿还利息或部分本金,贷款到期后再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如果到期后不能偿还本金,将以所抵押房产处置后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银行还要求,申请贷款人名下至少要有两套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为10年,而且必须用于养老。
中信银行的“以房养老”倒按揭贷款业务,在深圳开展得如何呢?
中信银行深圳市分行相关负责人的回答同样让记者感到意外。他向深圳商报记者表示,一年来,中信银行的这项业务在深圳的成交量为零,在全国估计也就一两单成交个案。
不仅如此,这位负责人并不愿意将这项房屋抵押倒按揭贷款业务理解为“以房养老”。“这实际上是一项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房产抵押贷款业务,与普通的房产抵押贷款业务没什么区别。”
他表示,这主要是与国外实行的“以房养老”存在很大的区别。“除了养老和住房观念的区别,更大的差异在于国内房产的70年产权限制。虽然《物权法》规定房屋产权70年期满后自动延续,但银行对此仍然心存戒备。而国外发达国家的房屋连带土地大都实行私有化,随着时间的延续,房子可能贬值,土地大多不会贬值。”他认为,这是目前国内制约“以房养老”发展的最大障碍。
此外,由于缺乏系统和细化的配套政策,也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以房养老”动力不足的原因。上述银行负责人坦言,“由于政策不明朗,对于银行来说,就没办法开展这项业务。”
他举例说,假如一位老人的抵押养老贷款到期无法还贷,而老人还活得好好的,银行真的把老人的房屋收回,那么老人就可能要面临无处安居的境地。这无论是从社会责任还是道德的角度来看,在中国的国情下,银行都会处于被谴责的地步,“这样,银行到后来可能就是‘里外不是人’。”银行显然不愿意面临这样的尴尬。
他认为,这种倒按揭养老贷款业务没什么优势,对老人也没有多大吸引力。作为银行来说,开展这种倒按揭养老贷款业务也觉得没什么意思,所以在深圳和全国都没怎么去推行。
专家:好办法还需有政策推动
老人们对这种“以房养老”倒按揭贷款业务怎么看呢?
这个国庆节期间,家住彩田村的蒋先生正为79岁的老母亲进入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颐养院而奔波。在听完记者描述的中信银行“以房养老”倒按揭贷款业务要求之后,他直截了当地表示“不会考虑”。
蒋先生认为,深圳作为一座年轻的移民城市,目前很大一部分需要进入养老院的老人都是跟随子女来深居住的。“他们几乎都没有深圳房产,即便子女有房产,但子女是否愿意拿房产去抵押贷款仍是未知数。”在他看来,绝大多数子女不愿意这样做。
蒋先生还表示,银行目前推行的这种“以房养老”,要求贷款人必须要有两套房、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等条件过于苛刻。“这肯定会导致一些有养老贷款需求的人贷不了,而符合条件的老人不会去贷款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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