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并非真心实意地来抑制房价,而是变相地增加交易成本,其实是在帮助政府从中得利(税)。
理论上商品流通环节的税收,历来是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的,但实际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最终的所有费用都是要弱势的买方来承担的。卖方只管收钱,一分钱都是不会出的。
现在二手房交易,买房一方要负担房价总款项5%的营业税(距上一次交易不足5年),1.5%或3%的契税(以140平米为界),1%的转让所得税,已经高达7.5%。除此之外,还要负担登记费、手续费、印花税等杂税。往往还要承担可能高达3%的中介费用,加起来超过总房价的10%。
如果进一步严格转让所得税,按当下最常见的房价翻倍的涨幅计算,就需按20%的税率去缴纳房价总款项增值部分(50%)的所得税,合计高达总房款的10%。
也就是说,前后合计,购房者需要直接增加两成首付,全部奉献给政府。
最终这一“新政”必然只会增加二手房的交易成本,加重买方的负担和支出。政府是想以此试图把二手房的交易量压下来,压一压房价这脱缰的野马。但是能奏效么?
单纯的单向加税,只会进一步加重本来就苟延残喘的刚需买房人的负担。中国的房价泡沫,最大的制造者是开发商、政府、持房者,新政针对的治理对象偏偏打了个反向攻击,直逼刚需买房人。
笔者和舆论都普遍认为,这一新政绝非抑制房价的良药,而是一剂有反作用的毒药,反会推动房价和房租成本转嫁给本来现在生活就很困难的弱势群体,让既得利益者坐拥渔利。
政府这么多年以来出台的房屋价格调控政策,三番五次地新政换旧政,不变的只有单向加税,越加越狠,最终都成功地让房价芝麻开花节节高,一年更比一年高。
既然炒房者与地方政府都是房价泡沫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已经持有了大量的房屋,获得了高额的楼价,地方政府获得了巨额的土地出让金。而这种空置与炒作行为是直接导致泡沫的原因,那么新政为什么不直接针对这一根本原因展开治理?
为什么不开征房屋空置税,而是加重转让税?为什么进一步伤害弱势群体而毫不损及既得利益者?
答案也许很简单,也许很复杂,但饱受高房价之苦的民众都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