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独立或联合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
2. 由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以国资委网站的“央企名录”为准,以下简称中央企业),且具有(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3. 中央企业全资控股的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子公司。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应在2013年8月28日前(工作日),向市规划国土委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有关证明材料由交易中心代收,递交材料的地点为交易大厦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成功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的具体程序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履约保证金到账情况。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3年9月4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一次竞价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本次出让宗地采用一次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地价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一次竞价报价时间内,在交易大厦3楼交易厅,按《竞买须知》规定的竞价程序和规则参加报价。
六、其他
本次出让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书》等样本)。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国土委、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申请竞买主体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详细材料及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可向交易中心咨询。本次出让宗地将召开答疑会,答疑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答疑会上有意提问的企业应当先将有关问题向交易中心书面提出。
市规划国土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网址:http://www.szpl.gov.cn。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咨询电话:(0755)26978448。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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