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南京市政府下发《市政府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南京自即日起取消限购,这也意味着全国只剩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珠海、三亚6个城市还在坚守执行楼市限购政策。
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认为,此次南京解除限购令对之后的南京房地产市场有一定的影响。从短期来看,市场上大户型、高档房、学区房和投资类的房产会有一定的起色。但从长远来看,由于银行限贷没有实际松绑,南京楼市或依旧会呈下行趋势,与之前的房价相比,将在低位徘徊。
“南京取消限购肯定也是大势所趋的,因为现在全国仅有几个城市没有松绑限购,南京就是其中之一。”南京明发集团副总裁兼总经理郝晋分析称,“前段时间南京一直在忙青奥会的事情,所以政府关注点可能还没有在取消限购的出台上。”
南京林业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远认为,楼市成交量会反弹。取消限购将带来住宅尤其是改善住宅成交量的反弹,但并不会造成房价的快速上涨。
熟悉南京当地的房地产专家对此评价称,南京之所以现在选择放开限购,是因为南京楼市目前的库存积压严重,而且也已经对南京的土地出让和财政收入造成较大影响。
上海目前是华东区域唯一一个没有限购的城市。对此,德佑地产研究总监陆骑麟表示,“上海库存高企,开发商必须通过以价换量的形式来提升成交。”
业内人士指出,从近期上海市场的情况来看,由于信贷政策持续偏紧,其他城市先后取消限购,但上海坚持不放松,强化了购房者对上海楼市的观望情绪,认为开发商将出现大面积的降价行为。不过,到目前为止,不少开发商仍然对后市抱有信心,不愿意降价销售,导致楼盘去化率普遍偏低。
南京限购政策原文:
近期,为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分类调控”的总体要求,结合南京实际,按照《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意见》(宁政发〔2014〕48号文)要求,经南京市委、市政府研究,就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提出了具体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稳定土地供应、优化住房供应体系、落实差别化信贷支持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等方面内容。
一、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明确南京市住房建设供应的改革方向,建立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居住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把房地产市场调控放在惠民生、促发展大局来考虑,积极探索形成符合南京市实际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
二、稳定土地市场供应。围绕今后五年南京市商品住宅供地年均500公顷以上的目标,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节奏和规模,保持土地市场供应稳定有序。按照规划引导、分区统筹的原则,合理安排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宅用地的供地区域、规模以及比重,增加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保持市场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供需结构较为合理、供需区域有效衔接。
三、建立以保障住房刚性需求为重点的住房供应体系。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住房供应体系架构,分层分类原则,满足不同层次需求,建立分类调控机制。从保障民生发展为立足点,加快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着力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在保障中小户型土地供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住宅市场的供应,满足群众的各类刚性住房需求。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全市范围内从即日起购房不再需要提供新购住房证明。
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满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的合理信贷需求,不断加大对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住建、土地、规划、金融、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构建房地产市场预警联动机制。继续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和经营行为,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加大对建设销售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和预售资金监管,预售资金要确保用于后续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或强行划扣,对造成延期交付或烂尾的相关企业,建立督促和联合惩戒机制。大力发展绿色节约建筑,推广住宅全非毛坯的覆盖面,推行新建住宅一次非毛坯到位或菜单式非毛坯,提升住房建设品质。
六、改进房地产价格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提升房地产价格指导的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政策,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建立信息舆情的预告预报制度,防止不实猜测和虚假信息误导消费预期。
至此,南京实施3年零7个月的限购政策全面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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