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晚间,中海地产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执行董事郝建民辞职,由原来的副主席兼高级副总裁肖肖获委任为中国海外发展主席兼行政总裁及中海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公告称,郝先生因工作调整决定辞任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一职。郝先生已向公司确认,彼与董事局并无不同意见,亦并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获公司股东垂注。
中海地产还宣布,委任肖肖先生(「肖先生」)担任本公司主席及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以及授权代表,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除于此所披露者外,肖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之定义)并无任何关系。中海宏洋公告显示,于公告刊发日期,肖先生将有权收取每年定额酬金约为1,200,000港元,并按表现获酌情发放花红。彼之酬金由董事局厘定,并参照本公司之酬金水平、彼于本公司之职责、当时市场狀况及本公司之营运表现及利润基准。
中海地产与肖先生签订了服务合约,并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之提前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合约。肖先生并无指定任期。惟彼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之条文于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重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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