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产生的共享单车违法,市交警局将共享给各共享单车企业。1年内有1次违法记录的,使用者停用一周。6月30日前为过渡期,7月1日起执行。
2017年1月1日至今,我市共发生涉及共享单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5起,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分别占全市涉及自行车事故数的20.83%、29.63和16.67%。5月22日至28日,深圳交警开展的交通文明秩序“十大整治”第一周中,共查获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共计12300宗,其中涉共享单车5960宗,占48.46%。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非机动车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圳交警通过与在深各共享企业充分沟通协商,深化共享单车用户诚信机制运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要求,2017年6月1日起,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一周,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2次的停用一个月,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