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异地购房提取不再随便取
只能买户籍地或者户籍所在省会
“虽然目前已经实现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但也发现了一大批伪造材料骗提公积金的情况。”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际操作中发现不少申请人伪造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购房合同甚至是政府网站。
为此,新政也将规范购房提取业务,不再是购买任何城市的住房都能在北京提取公积金。据悉,除了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提取公积金仅限于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
举例而言,如果购房人的户籍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只有在购买北京住房、张家口住房、石家庄住房,才能提取公积金;如果该人购买北三县等廊坊的住房,无法提取公积金。
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购房提取记录的,不能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进 城 务 工 看 这 里
▼
进城务工人员可销户提取
男满55岁、女满50岁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户籍是本地的,按照本地户籍人员的提取规定办理;
如户籍是外地的,因工作变动前往外省市,已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可办理销户提取。
大 病 患 者 看 这 里
▼
原则上取消大病提取
为了遏制以大病等方式造假骗提,本市原则上取消《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的重大疾病提取。
与此同时,缴存人申请办理约定提取的,首次提取完成后,约定提取时间间隔调整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
单 位 、职 工 看 这 里
▼
违规提取5年禁提禁贷
根据新政,未来本市对于违规提取公积金将加大惩罚力度。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管理中心立即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的金额,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同时,还将不良信息依法依规抄送市工商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申 请 贷 款 看 这 里
▼
一大批材料彻底精简掉
除了调整诸多贷款规则外,相关材料也伴随着新政实施而精简。在贷款申请资料方面,为方便借款申请人,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受理贷款申请时,只留存购房合同原件(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其余贷款申请资料经核验后,留存电子影像档案,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审核调取使用。
同时,将现行的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借款人、受托银行各留存一份的借款合同,减少为管理中心、借款人、受托银行各留存一份,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不再留存。
单 位 开 户 看 这 里
▼
开户缴存全程网上办
对于公积金缴存单位来说,除已在网上可以办结的缴存业务外,单位登记开户、信息变更既可以由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也可以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bjgjj.gov.cn)网上业务平台直接办结单位登记开户、单位信息变更业务。
如果是单位首次在网上办理登记开户,所选择的管理部负责对单位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单位,并指导单位下一步办理业务;如仍存在问题较为复杂网上或电话方式不能解决的,通知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或由管理部派人到单位指导解决。
20小时前
21小时前
21小时前
2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