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24家房地产企业违规经营处理情况的通报,其中11家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13家违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因无证销售、违规广告、违规提供经纪服务等被点名通报。
其中,涉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正弘实业有限公司、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对于房地产企业存在的违规情况,给出了暂停网签、给予行政处罚、罚款、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等处理措施。
通报显示,融创旗下河南中之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融创中原辰院”存在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引起大批群众集体信访投诉的情况,对此,郑州市房管局责令其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网签服务。
河南正弘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航空港区“正弘·中央花园”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含有“港区中心学校签署协议,入住即可入学”内容的广告,经核实与事实情况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此,工商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融侨集团旗下郑州融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融侨悦澜庭”以及郑州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台隆好景轩”均存在采取“电商”合作模式,通过第三方在网签合同约定价款之外收取“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费用,引起大量群众信访投诉,同时,涉嫌违规提供购房首付分期融资。对此,郑州房管局约谈企业,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网签服务,通报批评。
此外,郑州同新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郑东新天地项目”及豫泰国际(河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豫泰迎宾苑项目”、郑州鑫岚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原区石羊寺A-1-2地块项目(一期)、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豫森城项目”均涉嫌无证销售。
另外,河南碧源弘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碧源月湖项目”及河南谦晟祥和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谦祥·福晟兴隆城项目”存在售楼部现场公示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
房地产经纪机构中,包括郑州品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郑州诺鑫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河南省谊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郑州达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在内的13家机构存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未到房管部门备案等情况。
同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房地产销售警示”显示,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不断深入,投资投机性需求得到有效抑制,房价走势平缓,房地产市场逐步趋于平稳。同时,限购政策持续执行,房贷利率居高不下,消费者购房更加理性,导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周期变长,资金回笼变慢,不排除极个别项目因资金紧张出现违规销售现象,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购房风险。
郑州市房管局要求消费者购房时严格遵守住房限购政策;不要购买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不随意交纳“电商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不要接受购房“首付分期”服务;同时要求购房者谨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下为全文: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相关单位:
近期,通过房地产市场检查和群众信访处理,发现我市房地产市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无证销售、违规广告、违规提供经纪服务等问题,各级管理部门对此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11家)
1.河南中之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融创中原辰院。存在问题: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引起大批群众集体信访投诉。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网签服务。
2.河南正弘实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航空港区“正弘·中央花园”。存在问题: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含有“港区中心学校签署协议,入住即可入学”内容的广告,经核实与事实情况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虚假宣传。处理措施:由工商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3.郑州融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融侨悦澜庭。存在问题:①采取“电商”合作模式,通过第三方在网签合同约定价款之外收取“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费用,引起大量群众信访投诉;②涉嫌违规提供购房首付分期融资。处理措施:约谈企业,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网签服务,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