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5楼落地窗少了块玻璃咚!天呐!小孩从缺口掉下去了。掉在4楼阳台致九级伤残,家长状告地产商索赔33万。
贺先生一家高高兴兴去看新房,不想他4岁的儿子从餐厅落地窗处坠楼!幸好楼下的错层阳台接住了孩子,但孩子仍多处受重创。贺先生将开发商深圳一房地产商告上法庭,索赔33万余元。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父亲回忆孩子坠楼:
满脸是血喊“爸爸救命”
贺先生称:2012年5月27日,贺先生夫妇准备购买由招商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雍景湾花园2栋的一套房子,并先缴纳了10万元诚意金。
同年6月2日,贺先生全家来到售楼处,补交余下的20万元订金,并去看订购的新房。进入五楼的新房后,贺先生夫妇担心孩子有危险,便要求儿子小卓(化名)和小侄子一起呆在客厅里。但没想到没过几分钟,就突然听到“咚”的一声巨响,接着听到侄子大喊:“小卓掉下去了!”
贺先生发现,4岁的小卓竟然从落地窗的一边落下,摔倒在四楼的错层阳台上。“孩子当时满脸、满嘴是血,样子非常恐惧,不停地喊‘爸爸救命’!”贺先生说自己当时“几乎心理崩溃”。
经司法鉴定,小卓的伤残等级为九级。
罪魁祸首:
落地窗玻璃缺一块
事后,贺先生重回现场发现:事故的“罪魁祸首”竟然是那一面看似“安全”的落地玻璃。
原来,该房屋靠餐厅一面是落地窗,左下角一处未安装玻璃,小卓用手扶着玻璃向外望时,从这个缺口直接掉了下去。
贺先生说,因事发后双方协商无果,他们一家选择起诉,要求招商地产方赔偿小卓医疗、护理、营养、伤残等费用共计33万余元,并承担后续治疗费用。
此案一审开庭时,地产商认为,该事件起因在于贺先生一家强行进入施工现场看房所致,孩子的受伤应由贺先生一家自行承担。
法院一审:
判开发商赔付11万
南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由于涉案的房屋落地窗墙体部分未安装玻璃,是导致小卓受伤的主要原因,开发商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小卓父母贺先生夫妇之前曾两次实地查看涉案房屋,对房屋的情况应基本熟悉,且在保安人员劝阻后,仍带着4岁的小卓及其他亲属进入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看房时又未尽监护责任,导致小卓坠楼受伤,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结合双方的过错责任,法院酌情认定地产商承担60%责任,小卓及其监护人承担40%责任。该院遂作出一审判决:招商地产赔偿小卓11万余元。
2025-08-1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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