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就得交房租,这在常人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不过,家住皇岗口岸附近的杨先生却遭遇了匪夷所思的事——租住他房子的租客不仅罗列了一堆理由拒交房租,还要他支付赔偿金。
杨先生家住皇岗口岸附近,除了自己住的房子外,还有一套大约60平方米房子的用于出租。今年1月1日,与房客柳先生签了租赁合同,规定租金每月4200元,每月1日缴纳房租。可是这位租客柳先生交了第一个月租金后,第二个月便不交了,杨先生去问的时候,对方就以没钱为由开始拖欠。杨先生介绍:“他说正在筹钱,过两天把2月3月的房租一起给我。”
杨先生考虑到是春节假期,就未严格按照合同中关于“拖欠7天房租可收回房产”的约定让他搬出去。但没想到对方在拖欠20多天房租后仍没有交房租的意思,杨先生感觉不对劲,再次致电柳先生,对方的回答让他大吃一惊。“他说我违约了,房子很多情况让他很不满意,所以他不仅不交房租,还要我赔他1.6万多元,也就是两倍的押金给他。”杨先生气愤地说:“租房子时一切都是说好的,现在不交租,还让我倒贴钱,天下哪有这个道理?”
为证实杨先生的说法,记者和他一起拨打了租客柳先生的电话。柳先生称,不交房租的原因是因为房东的很多做法让他感觉不舒服,所以他才这么做的。他说:“首先是每个月1日就催交房租,而且还经常催,这样让我感觉很不舒服,而且当时看房的时候,房东没有带遥控器,结果住进去才发现电视是坏的,再加上窗户一直抖动,这让我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所以,房东必须赔偿我的损失。”柳先生说。
柳先生的态度让杨先生火冒三丈,他随即带着记者来到柳先生租的房子门口,试图要撬门进入,将其赶出去。这时,柳先生出现了,与杨先生再次吵了起来,并阻拦记者进入。他说:“我不接受你的采访,也不想让你们进去。”
看到事情仍然处理不了,杨先生拨打110报警电话。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租客柳先生终于答应搬出房子,此前所交的押金抵充之前所拖欠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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