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的大棒高高举起,尚未落下。随着深圳传出2013年房价只许跌不许涨的“限涨令”出台,各地方调控细则出台的消息也甚嚣尘上,但这些消息均遭到了官方否认。
另一方面,乘着空窗期开发商急谋应对,进入3月中旬,陆续有香港上市的内地房地产公司宣布发债融资,而正在谋划发债的房企更不在少数。
调控之下,现金为王。然而与两个月前不同,从2月底开始香港债市不断收缩,阳光普照式的行业狂欢难以再现。
限涨令突袭
“现在只要有融资能力的,肯定开足马力。”一位总部在华南的上市房企财务负责人表示,虽然国五条细则未定,而现在市场环境也优于2008年,但调控肯定会成为常态。
最近坊间盛传北京、广州等地国五条细则落地,很多都是内容俱全而且明确发布日期,但两地均出面辟谣。3月19日凌晨,广州国土部门甚为少见地在微博紧急辟谣,称网上文件均为谣传。有业内人士表示,京广两地细则悬而未出,主要原因是在等“部委版”的指导意见。
同样的,这些天深圳国土部门的新闻发言人也苦不堪言,深圳发布“限涨令”的传闻让他们一下子又走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3月13日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重申,深圳正在沿用两年来调控楼市的做法,执行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
但3月中旬,有业内人士爆料,深圳房地产调控再次加码,2013年新房均价必须是“零增长”或“负增长”,绝对不可以出现“正增长”。国土部门已经严格限制超越价格红线的项目备案登记,超出政府限价的项目将不予备案。
《中国经营报》记者多番了解后确认了该消息。三月上旬,深圳国土部门各分局分别召集辖区内房企开会,在会上做出了这一口头通知,这就是业内人士口中的“限涨令”。
记者在向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下称“规土委”)查询时,对方表示这只是近期传达给开发商的调控精神。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无增长。
但有开发商表示,这一限价不再是按照区域均价或者全市均价计算,而是细化到每个楼盘、每期项目,均不得超过上月价格。
3月15日,深圳市正式出台了《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办法》(下称《办法》),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实行一套一备案,直接规范商品房预售价格。《办法》限定,地产商在商品房预售之前,应按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商品房套数,一次办理全部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预售过程中,如果价格调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备案价格上下15%,必须在调整前变更售价备案,否则将遭行政处罚。此《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事实上,深圳限涨政策并非首次推行,早在2011年4月,规土委采取新的预售备案系统,对每个项目进行价格上限限制,分片区制定均价上限,超过价格上限的将不能获准预售许可。同年7月,深圳限价令升级,对龙岗等区域新房,按月实行限价,要求环比不能超过上月。当年深圳的限涨令,曾一度让深圳市场占比较重的上市房企股价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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