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梁先生出租的一套房子最近断租了,原因是天花板出现裂缝。梁先生认为是楼上非毛坯导致的,在多方协商无法解决后,梁先生将楼上邻居谢先生和管理处告上了法庭,要求复原天花板和赔偿租金。近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梁先生诉称,他在福田某花园23C的房产与谢先生24C的房产上下相邻。谢先生自2007年9月开始非毛坯,由于雇佣人员用机械暴力破坏原地面铺设的地砖,致使楼下天花板出现多处与24C贯通的裂缝。为此,23C的租客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为由解除了租赁合同,此后该房一直无法租售。为此,梁先生起诉要求谢先生加固修理、恢复23C房产的原状,并赔偿租金损失;管理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令谢先生恢复23C房产原状并赔偿租金,租金酌定为每月2600元,从2007年10月起计算至房屋恢复原状之日止。管理处不担责。对此,谢先生不服,提起上诉。昨日在法庭上,谢先生的代理人称,没有证据证明谢先生的非毛坯行为与梁先生的屋顶裂缝存在因果关系。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