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佣金优惠实则被吃差价?
买方质疑中介以隐蔽方式吃差价,中介坚称佣金收取符合标准
看上南山区桃园路丽都花园的一套二手房,中介说业主最低开价405万元,一分钱都不能少,不料合同签订后从卖家处得知对方的心理价只有399万元。
昨日,李先生向深圳商报反映,该交易中卖高的6万元最后被中介以“佣金”方式隐蔽地“吃”掉差价。而该地产中介对此予以否认,并称操作符合佣金收取比率3%的行业标准。
据李先生介绍,7月20日,他委托某地产中介南山区港湾丽都(小区网 论坛)分行购买丽都花园一套二手房,以405万元成交。根据《佣金承诺书》,买方即李先生需支付中介3%的佣金,卖方不需要再次支付佣金。中介给予李先生5折的佣金优惠,即实付1.5%的佣金。
买到了心仪的房子,佣金还打了折。李先生本来挺高兴。可第二天合同签订后,李先生在与卖方谈话时发现,对方在该地产中介的挂盘价为400万元,后在中介要求下降价1万元成交,并同样需要支付1.5%佣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感觉上当了,可如果不履行合同,他所交的20万元定金分文不退。无奈之下,李先生履行合同,完成了交易。
该地产中介市场部向深圳商报作出书面回复称,原房主销售丽都花园该套二手房时的报价是410万元。买方李先生表示价格太贵,若不能降价就放弃购买,且只愿出1.5%的佣金。经中介积极协商,卖方亦想达成此交易,同意以405万元成交,且也支付己方的1.5%佣金。买卖双方自愿签署相关合同,现已完成交易。
该地产中介表示,从卖方委托、买方看房及议价、成交的整个过程,均属于价格真实。《二手房买卖合同》和《佣金支付承诺书》及相关协议均系在买卖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署的,并不存在该司欺骗及隐瞒等问题。中介除收取政府有关部门允许的双方总计为房价3%的佣金外,未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存在吃差价的行为。
李先生说,关于410万元的挂牌价,他从未听过。卖家向他透露,中介把二手房从399万元抬高到405万元后,要求将多出的6万元以“佣金”形式返还给中介。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汤彩霞认为,具体到李先生此次置业经历是否存在吃差价的问题,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2025-08-14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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