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通过深圳市产业用地供需服务平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G14304-0279等5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3年11月22日起至2013年12月12日止,挂牌期自2013年12月13日起至2013年12月23日15时止。现予公告。
宗地位置图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上述宗地按现状出让。若宗地占用林地的,成交后由竞得人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在成交后应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二)出让宗地位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有关高新园区的,竞买申请人应获得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高新项目认定。出让宗地土地用途属于仓储物流用地的,竞买申请人应取得深圳市现代物流项目证书。
(三)成交后,竞得人须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成交后,竞得人应与有关部门签订用地发展协议书。其中,G11339-8013、G11339-8014、G11339-8019宗地位于坪山新区中小企业总部基地,竞得人应分别与坪山新区管委会签订《深圳市坪山新区中小企业总部基地用地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用地监管协议书》)。
(五)G14304-0279、G12208-0007和G11339-8013各宗地项目建成后,限整体转让;G11339-8014和G11339-8019两宗地项目建成后,均可限租售对象、分割转让。具体产权或相关租售对象标准等要求以各宗地的《出让合同》、《用地监管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六)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并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建设。
(七)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2年内,本次出让宗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按成交价(不计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权:
1.项目未开工建设的;
2.项目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企业,可独立(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竞买对应宗地:
(一)G14304-0279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应为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3、竞买申请人上年度在深圳纳税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4、竞买申请人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不少于5年。
(二)G12208-0007宗地竞买申请人应为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三)G11339-8013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应为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3、竞买申请人上年度在深圳纳税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竞买申请人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不少于5年。
(四)G11339-8014、G11340-8019宗地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G14304-0279、G12208-0007、G11339-8013宗地竞买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G14304-0279、G11339-8013宗地的资格审查部门为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贸信息委),G12208-0007宗地的资格审查部门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的具体程序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履约保证金到账情况。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3年12月23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3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和《用地监管协议书》等)。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国土委、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市规划国土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网址:http://www.szpl.gov.cn。
市经贸信息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咨询电话:(0755)82001946、82108127。
市交通运输委地址:深圳市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大楼;咨询电话:(0755)83168126。
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咨询电话:(0755)28297937。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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