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G11337-0095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3年11月22日起至2013年12月12日止,挂牌期自2013年12月13日起至2013年12月23日15时止。
位置图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上述宗地按现状出让。若宗地占用林地的,成交后由竞得人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在成交后应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须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三)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
(四)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建设。
(五)本宗地竞得人可以成立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的手续。
(六)本宗地总建筑面积中含5000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竞得人须就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要求、政府回购费用标准等内容与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坪山河启动区安置房一期项目拆迁安置房建设与回购协议》。
(七)本次出让宗地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由政府按成交价(不计利息)收回。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宗地。境外机构或个人竞买土地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外商投资房地产的相关规定。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二)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的具体程序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履约保证金到账情况。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3年12月23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3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和《坪山河启动区安置房一期项目拆迁安置房建设与回购协议》等)。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国土委、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市规划国土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网址:http://www.szpl.gov.cn。
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咨询电话:(0755)28297937。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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