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在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窗口拍到一份“温馨提示”,提醒市民低价过户房产行不通了。 深圳商报记者 甘跃飞 摄
“以超低价过户避税,现在看来行不通了!”南海玫瑰园业主魏先生试图以低于《房地产证》上的登记价格申请过户,被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到税务部门核定价格。
昨日,记者在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了解到,卖二手房的业主如果填报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原登记价格)的,需到税务部门进行价格核定,凭税务部分开具的相关证明申请转移登记。上述内容已经作为“温馨提示”张贴在该中心的取号窗口。
“竟有人要求以1元价过户”
魏先生想转让的房子是南海玫瑰园10楼118平方米的一户型,原《房地产证》上的登记价格是70万,为了降低交易税费,他想把申请过户的价格写成50万,没想到在登记中心遭到了拒绝。
“竟然还有要求以1元的过户价格申请过户的!”登记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前期有父子之间过户,不想通过赠送形式,要求以1元价格进行转移登记,登记中心则要求他们到税务部门核定价格。
“没办法,我只能按照登记价格过户了,如果到税务部门核价,肯定高于这个价格。” 魏先生自己打了退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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