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 针对不同对象分类保障
据悉,此次房改的方向是:建立市场与保障相结合的住房体系,对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推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中等及以上收入家庭推出“市场配置、政策调节”的住房市场体系。
“这次房改的重点或在住房保障。并不是1998年的房改政策有缺失,其实之前是很全面的一次房改,只不过在执行过程当中过分强调了市场化以及对经济增长拉动的作用,而忽略了保障。”上述权威人士表示,在房改进行10年后,监管层发现了这方面的缺失,因此从2007年开始关注住房保障。
倪鹏飞认为,应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持有体系,包括建立“大城市、超大城市以租房为主”的目标制度体系。例如,对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解决其基本住房问题;鼓励企业长期持有租赁型住房,向市场提供平价出租房;建立租赁与销售相互衔接的制度。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原副会长朱中一认为,对于部分新增住房消耗压力较大的城市来说,可以采取实物补贴与货币补贴并举。
住建部此前曾表示,允许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并将督促存量库存较高的城市出台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促进棚改与利用存量房的支持措施。
“房地产库存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再盖新楼进行整体安置已没必要。”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曾表示,随着保障房建设的持续推进和棚改的不断深入,棚改房源将不再局限于政府主导建设,符合接受保障的家庭可以到市场上购买,政府通过资金补贴实现保障。
深化 纠正“重市场、轻保障”模式
1998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这是我国的第一次住房改革,实现了城镇职工从福利分房到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重大转变,房地产市场基本形成。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达9.5万亿元,是1998年的26倍多。房地产市场也成为城镇住房供应的主渠道。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城镇新建商品住房竣工面积7.9亿平方米,是1998年的5.6倍,占城镇新建住房竣工面积的比重,从1998年的29.7%提高到近年的70%以上。
但值得注意的是,经过长期“重市场、轻保障”的发展后,我国住房资源拥有不均匀。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建设规模的扩大,住房需求总体得到满足,但住房资源占有不均衡的结构性矛盾愈加凸显。
数据显示,2010年城镇非农户籍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比例为13.7%。以北京为例,2005年至2010年,北京市20%的高收入家庭占有新增住房套数的53.2%。相形之下,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却日渐恶化。
此后虽经多次调控,房地产市场、房价却急速走高,低收入居民购房愈加艰难,热点城市房价快速上涨,部分热点城市涨幅大幅超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
有业内人士表示,“二次房改”的最终目标是解决更多人的居住问题,不出意外的话,“二次房改”的重点将会放在对商品住房消费、住房保障之间的关系的界定和调整上,以适应当前住房消费市场、住房保障领域工作的新变化,既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权利,又能使市场规律在住房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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