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廖女士告诉记者,在交易过程中,中介李先生并没有向她说明清楚是“全包价”,只是一直在误导她可以“多退少补”,并且在签合同的时候,她也不知道会多交钱,没有在合同备注中写明“多退少补”,所以她后来才会自己去找银行和赎楼公司要数据来重新计算。
[业内人士] 二手房交易时,中介确有空间“吃差价”
在上述案例中,买方和中介都各执一词,买方认为中介设陷阱骗钱,而中介则表示是按正常手续办事,不存在骗钱一说。那么,在日常的二手房交易中,房产中介是否有空间“吃差价”呢?
有10年二手房交易经验的家家顺营销副总监王志虎告诉记者,买二手房的方式有三种,第一,买方和卖方各付各的费用,这是最简单,最清楚的方式;第二,业主实收,即业主实收房价,其余费用都由买方来付,这是目前在深圳用得最多的一种方式;第三,全包价的方式。以上三种方式,中介都必须提供收费票据,而且数额要匹配。
王志虎表示,如果是国家征收的税费,都会有计算公式,有正规的发票,这里“被吃差价”的可能性较小。如果想“蒙”客户的话,有两个环节,第一就是,交赎楼费和罚息,如业主有银行抵押欠款需要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赎楼,正常费用为欠款额的1%~1.2%,有的中介就会要求1.8%或者3%。各个银行对罚息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有些不良中介就会多收罚息。第二就是,中介会谎称贷款资质不好,或者说房子评估不到,然后加收费用。如,谎称银行贷款批不下来,要多加钱,找关系才能解决。
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依丰也指出,房产中介是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有可能会以隐瞒、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也有可能在业主和买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采取低价收进高价卖出房屋赚取中间差价,但这些行为实际上是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也是违背职业道德的。
记者从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下文简称“房经协”)处了解到,2015年一年,该协会通过电话、邮件、现场投诉等渠道共受理249宗投诉,对比全市二手房总交易量,投诉发生率为1.7%,其中查实确有违规行为的,占投诉总量的7%,其余多为因合同条款履行导致的民事纠纷。在249宗投诉中,有12宗涉及收费纠纷,约占总投诉量的5%,基本均为因口头承诺导致双方误解产生纠纷。
[律师提醒]
要以书面形式确认承诺的内容
房经协向记者介绍,凡消费者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撮合的二手房交易,与居间方发生争议或认为其行为有违反行政规定、违反行业自律性文件规定行为的,均可至该会进行投诉。
从该会2015年日常所受理投诉情况来看,有不少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过于草率,或对交易各方口头承诺未形成书面协议或告知书,导致签订合同后因对购房人变更或履行时间、税费承担方等细节产生纠纷。
孙依丰律师指出,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签订合同前,消费者可以要求房产中介方明确告知业务流程,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等重要合同信息;在签订合同时,消费者有必要审查中介方居间合同的服务内容,以及合同外的其他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对于不清楚或有异议的内容可以要求中介方予以解释并书面记录。另外,在交易过程中,对于中介或者业主口头承诺的购房优惠等行为,建议消费者协商变更合同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以免发生争议纠纷后,出现口说无凭。
同时,王志虎也表示,消费者在购房时,最好不要签全包价的合同,因为这里面被吃差价的空间很大。要签消费者、房产中介和业主这三方一起的合同,可以有效避免被吃差价的问题。同时,合同备注写明该房产交易产生的费用以实际为准,消费者自己去相关部门机构了解清楚后再缴纳税款、费用。
记者获悉,目前廖女士已将相关投诉材料投递至房经协等待相关人员的进一步调查,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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