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回应:
土地涉嫌多次闲置
“我委将督促用地单位尽快处理闲置土地和开工建设等问题,争取早日解决高新南区停车位不足问题,同时做好地面绿化工作。”市规划国土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地块涉嫌多次闲置,并缴纳过闲置费。
这位负责人介绍,T205-0082(B)宗地于2006年1月签订深地合字(2006)0001号土地出让合同,受让方为深圳市羽某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地下停车场用地,用地面积为13140.38平方米。根据合同规定,该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包括地面部分,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地面清理干净交政府绿化。
羽某公司却未在约定的开工期限内施工。2010年4月,该宗地因土地闲置在缴纳闲置费后签订了第一补充协议。其后,因该宗地再次闲置,该委于2011年10月向南山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除与羽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2012年12月,南山法院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
随后,羽某公司和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通过在争议土地上设置抵押、查封及司法拍卖等方式,为该委收回土地使用权制造障碍和困难。
2013年1月,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鹰潭中院)将该宗地裁定过户给深圳市普某通数码实业有限公司。同年5月,原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根据鹰潭中院要求办理了过户手续。
因该宗地再次涉嫌土地闲置,该委原第二直属管理局按闲置土地的规定和程序,于2014年2月与普某通公司签订第二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工期限为2015年2月27日,竣工期限为2016年1月17日。
2014年7月1日,该宗地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实际并未开工建设。
2016年2月24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了该宗地,竞得人为深圳市通某正投资有限公司。可是,该宗地并未开工,闲置依旧。
粤海街道办:
拟尽快清理场地复绿
“这块地地面为政府建设的公共绿地。由于这块地房地产权多次转移且涉嫌土地闲置,其地面上的公共绿地至今没有按规划建设,严重影响了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工作生活环境。”粤海街道办党工委委员、执法队队长吴浩平表示,一直以来,街道也多次接到此地周边单位和居民的投诉,街道也多次组织协调。
吴浩平说,经他们调查,这地块于2005年6月3日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14年7月1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时规划为一栋地下两层停车场,建筑面积为:17522.1平方米,工程名称为:万汇停车场。2014年7月25日,建设方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同开工日期2014年7月15日~2015年1月21日,工程内容为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可是建设方迟迟未能履行开工合同,这块地现状为基坑工程停工状态,基坑、支护土方工程未完工。
如今,街道办已与这块地的现权利人通某正公司进行数次沟通,尽力说服通某正公司配合街道办在这块地完成闲置地处置及取得合法报建手续前,进行简易绿化。
南山城管局也表示,该局和南山多个部门在全力以赴解决这块地存在的安全以及卫生问题,推动土地处置以及建设事宜。该局已制订了简易的绿化方案,只要地块场地进行清理后,他们可以迅速开展地面绿化工程,消除烂尾工地安全隐患以及环境卫生问题,还周边单位及居民一个良好的公共休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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