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龙湖集团」或「集团」,港交所股份代号:960)公布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全年业绩。
主要财务表现:
- 2018年全年合同销售额同比增长28.5%至2006.4亿元(人民币,下同)。
- 营业额1158.0亿元,同比增长60.7%。其中,投资性物业收入40.9亿元(不含税收入),同比增长57.7%。
-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162.4亿元,减除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增值等影响后之核心净利润128.5亿元,同比增长31.5%。毛利同比增长61.8%至395.3亿元,毛利率为34.1%。核心税后利润率为14.7%,核心权益后利润率为11.1%。
- 净负债率为52.9%,在手现金452.6亿元。
- 综合借贷总额1198.2亿元,平均借贷成本为年利率4.55%,平均贷款年限5.88年。
- 每股基本盈利2.78元,剔除评估增值等影响后之每股核心盈利2.20元。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0.69元, 计入中期股息每股0.3元,全年合计派发股息每股0.99元,同比增长30.6%。
2018年合同销售额2006.4亿元 同比增长28.5%
继续稳站行业前十
2018年中国房地产成交总额以15万亿再创新高,然而回归居住属性的楼市,上行的内在动因与逻辑已与过往迥异,城市、板块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控房价、去杠杆的组合拳触发购买情绪的整体降温。集团努力把握城市轮动与细分市场的结构性机遇,全年实现合约销售2006.4亿,同比增长28.5%,继续稳站行业前十。
分区域看,环渤海、长三角、西部、华南及华中区域合同销售额,分别占集团总合同销售额的34.4%、27.9%、23.5%、10.7%及3.5%。
营业额1158.0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162.4亿元,减除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增值等影响后的核心净利润128.5亿元,同比增长31.5%。毛利同比增长61.8%至395.3亿元,毛利率34.1%。核心税后利润率为 14.7%。核心权益后利润率为11.1%,分红比例至核心净利润的45%。物业发展业务实现营业额1087.2亿元,交付物业总建筑面积817.7万平方米。
年内,集团已售出但未结算的合同销售额为1951亿元,面积1174万平方米,为集团未来股东利润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坚定看好都市圈、城市群协同发展
年内新增91个项目
公司恪守投资逻辑与纪律,坚定看好都市圈、城市群协同发展的前景,年内新增91个项目,不但频频落子重庆、成都、杭州、青岛等都市圈热点二线城市,同时亦布局南昌、郑州、贵阳、东莞等11座新城,区域纵深进一步夯实,将助力集团中长期销售、盈利增长。
集团于年内新增收购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为2189万平方米,权益面积1372万平方米,平均权益收购成本每平方米5297元。按地区分析,西部地区、长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华中地区及华南地区的面积分别占新增收购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的35.9%、24.9%、22.7%、12.3%、4.2%。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集团土储合计6636万平方米,权益面积4559万平方米。
2019年前两月,集团新增收购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为258万平方米,权益面积为18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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