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后买家失踪
过户后,马先生向对方催款,对方又给10万元房款。
看着合同规定的交款日快到了,马先生又给买方打电话,发现对方无法联系上了,“我爱我家”也没有对此做出解释。
至此,原本属于马先生但已过户的房产,尚有约240万的尾款未结。
在跟“我爱我家”交涉过程中,马先生发现,有着同样经历的卖房人不止自己。
一份名单显示,至少有7人9套房在“我爱我家”酒仙桥晶都国际店、望京区网络1店出现此类情况,房产交易价格从240万至370万不等,总额超过3000万,约有70%的尾款未付,且买家姓名多相同或相似。“我们怀疑是被同一伙买家设局诈骗。”马先生说。
所售房产已被抵押
在向住建委查询房产状况时,马先生等卖房人发现,出售的房产在过户后被多次抵押,产生巨额贷款。
卖房人马先生价值360万的房产,在过户后先是贷给兴业银行海淀支行430万,后又由个人抵押贷出150万元。
卖了三套房未结尾款的王先生,在查询后得知,自己的两套房分别抵押给了中国银行和兴业银行,之后又抵押给了个人,总共贷出了近700万元,其中一套成交价356万的房产,先后两次贷款502万元。
卖房人被赶出“家”
最惨的卖房者是已被赶出家门的刘女士,她价值265万元的房产,过户后被抵押给了一家地产公司,后又抵押给了个人。
“三四个人24小时监控我们一家三口,不搬都不行,他们未经我们同意就撬锁换锁。”刘女士说,幸亏自己还有其他房产,才避免了沦入无家可归的境地。
事发后,多名卖房人曾在中介陪同下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因手续不全被拒,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未得到立案。
目前,多位卖房人已向朝阳法院申请立案。
提醒
过户前须收清房款
秦兵204房产律师团律师李久凯和王佳红表示,就此案涉事的房屋出售者可向公安机关以遭到诈骗为由报案,此系列事件已达到立案标准。
因交易价值大,房屋买卖需要非常谨慎,有必要邀请专业人士陪同办理手续、签订合同、进行交易。为避免遇到骗局,房屋出售者最迟也要在办理过户手续的同时拿到全部房款(或银行定向按揭批贷)。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机构有对购房者购房资格的审查义务。但通常情况下,中介机构不会主动将这样的义务和责任写进合同中,而需买卖双方主动提出。中介人员虽口头进行过承诺或宣传,但并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