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建拆还是不拆?拆谁的违建?不拆谁的违建?目前,完全是“成事在人”,由领导说了算。“谁的关系好,谁的后台硬,谁的钱砸的多,当然谁的违建就拆不了。为什么拆我的楼不拆他的楼,这里面有的是学问。”龙华一位违建老板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道出了当前深圳查违选择性执法的“真谛”。
追问5
谁对违建房的质量负责?
违建房要不要质量?违建房倒了又死了人谁来担责?新快报记者长期调研发现,社区股份公司的统建楼施工质量上有监管,私人老板的违建没有任何监管,私人的违建有的在半夜抢建,有的在凌晨抢建,抢建速度令人咋舌,二三天就可以抢建一层,其质量令人堪忧。
大部分违建被执法队查处时割过钢筋,如果钢筋割得多而违建房又建得高,其质量可想而知。
“只要三级地震,你去看一看,肯定倒一大片违建!”石岩执法队办公室李主任在谈到违建的质量时不无担忧地对新快报记者说。
“如果有一天我辖区内违建倒了,又死了很多人。哪怕人退休了,也会抓进去坐牢!”龙华新区一位街道执法队长在谈到执法队长的风险时对新快报记者说。“我可以不受贿,我也可以重拳查违,但我不可能保证我辖区没有违建,我更无法保证违建的质量。”
追问6
街道办查违的权力有多大?
深圳实行区、街道两级查违体制,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则是“钦差大臣”。对当前深圳这种查违体制,一些街道办书记表示摇头甚至“愤怒”,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街道办书记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街道作为查违的主力军,压力非常大,街道办书记作为查违第一人,为应付上边的查违督查和媒体曝光,可以说心力交瘁。“最根本的问题是无限的责任由街道办承担,可是,我的资源呢?我的权力呢?权责不一,我怎么去查违?你规土委却只有权力,没有责任,有权力的追究没有权力的,有责任的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不解决权责一致的问题,街道办怎么查违?”
权责一致的出路在哪?龙岗一位执法队长认为,唯一的出路是执法队剥离街道办,由规土委垂直管理,权力在规土委,责任也在规土委。
“权力和责任的问题解决了,那么,深圳的查违问题也解决了。”光明新区一位街道办书记反复对新快报记者强调这个“核心问题”。
追问7
街道办执法队如何规范执法?
街道执法队的行政管理是街道办,业务指导属于城管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新快报记者调研发现,由于缺少统一规范化管理,街道执法队查处违建的手法是停水停电,查扣电泵、搅拌车、升降机,拆排栅、割钢筋、打楼板直至拆楼。
业内人士认为,其实查违最好的时机就是违建打桩的时候,规土委应该制订一个查违规范完全手册,如10层以上的楼层必须打楼板,不打楼板者则加重对片区执法队员、分组长乃至执法队长的处罚。再如,6层以上割钢筋后不能再往上抢建,再抢建者必须打楼板。查违规范完全手册应注重细化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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