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加快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以改革创新破解国有土地监管难题,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国有土地监管中心,坚持体制创新,五级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坚持机制创新,立体巡防、整治违法养殖和乱搭建、执法联动等四措并举,实现无缝监管;坚持制度创新,加强内控制度、队伍管理制度、人员装备制度化建设,提升队伍战斗力;坚持管理创新,强化督察和科技手段,形成高效格局;积极探索国有土地集约节约管理新模式、新路径。
2013年3月,光明新区将国有土地监管工作交给新区城市管理局,迅速推进国有土地监管各项筹备工作,拟定系列文件和制度,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6月19日,光明新区国有土地监管中心挂牌运作,多管齐下,采取强力措施看护监管,遏制新区乱倒余泥渣土、违法乱搭建、违法建筑、违法废品收购、违法养殖、违法种植等六种典型违法侵占国有土地行为。
这一系列创新举措引起广泛关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先后批示:“光明新区针对本区实际,加强体制创新,从国有土地管理机构、运作模式、建章立制和检查督办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效果良好。光明的做法值得市规划国土委总结推广。”“我们在制定国有储备地监管整治方案时,可借鉴、推广光明的做法。”
昨天,市土地整备局领导率队专程赴光明新区实地调研,认为光明新区国有土地监管工作效率高、威慑大、管理优、成效初显。
率先成立两级国有土地看护监管机构
光明新区2013年就将国有土地监管工作作为十大改革创新举措之一,成立了以新区党工委书记田夫、管委会主任张恒春为组长,新区综合办、纪检监察局、组织人事局、发展和财政局、城市管理局、经济服务局、城市建设局、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国有土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坚强领导。2013年6月19日,光明新区召开了国有土地监管工作动员大会,启动国有土地看护监管工作。新区领导高度重视国有土地监管工作,田夫、张恒春主持召开了3次领导小组会议,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国有土地工作协调会,创新国有土地看护监管模式,研究解决国有土地看护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国有土地监管工作。
光明新区创新了国有土地监管顶层制度设计。一是确定了新区国有土地看护监管集约节约、两级管理、执法保障、市场化管养四大原则;二是研究制定了《光明新区关于加强国有土地监督管理的决定》、《关于成立新区国有土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深圳市光明新区国有土地监管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国有土地监管的通告》、《深圳市光明新区国有土地监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国有土地整备及监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国有土地整备及监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做好光明新区国有土地移交接管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的通知》等八个规范性文件,
与此同时,成立了区、街两级国有土地监管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两家看护管养单位,要求每平方公里配备8人,巡查车1辆。两家管养单位要有固定的办公及生活场所,配备必要的巡查装备;并设有项目经理、副经理、主管、班长,下设机巡组、骑巡组、固定明岗组、应急特勤队、后勤部。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日常巡查、蹲点驻守,及时制止并清拆违法目的物。
开创国有土地看护监管“五个联动”模式
光明新区在成立区、街两级国有土地监管机构,招标确定看护管养单位后,还开创了国有土地看护监管“五个联动”模式。
——区、街纵向联动。实施区、街联动,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保障国土监管高效运转,区、街两级综合执法,守土有责,成为全市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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