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出让方式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履约保证金(万元) 使用年期
A909-0137 拍卖 宝安观澜横坑水库片区 居住用地 91197.68 164150 2000 70
A909-0138 66112.01 119000
上述宗地的住宅面积可进入市场销售,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样本)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地块按现状出让。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三)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中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四)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住宅户型比例需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组织或个人,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境外申请人申请竞买的,应当符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可获得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前,应将本公告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下列帐户,履约保证金的最后交纳时间为2009年9月24 日16时30分(以到帐为准)。
开户单位: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开户行1:建设银行深圳振华支行;帐号:44201521700056056968;
开户行2:民生银行深南支行;帐号:1810014210002967。
(二)递交书面竞买申请
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当在2009年9月24日17时30分前,到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竞买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申请。申请资料的具体要求及确定竞得人的方法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以下简称《拍卖须知》)。
五、其他
本次出让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宗地拍卖出让文件(包括本公告、《拍卖须知》及《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样本)。拍卖出让文件可登录市国土房产局、交易中心网站查阅或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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