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将在2016年10月15、16日进行,考生朋友们正在紧张的备考中,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分享了房估《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居住房地产估价可以选择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
1.比较法
由于居住房地产交易较频繁、交易量较大,很容易获取交易实例,因此比较法是居住房地产估价最常用的方法,主要用于各种类型的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转让价格、抵押价格、征收补偿价格等的估价,也可用于为商品房预售价格定位而进行的估价。
2.成本法
成本法也常用于居住房地产估价,在居住房地产的抵押价值估价时,出于安全、保守的考虑常会选择成本法,此外居住房地产的征收估价和在建工程估价往往也选用成本法进行估价。
3.收益法
采用收益法对居住房地产估价相对较少,主要用于出租型的居住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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