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出让宗地的其他产权要求,具体以《出让合同》为准。
(八)T201-0078宗地竞得人须履行以下承诺事项:
1.竞买人竞得本宗地一年内,须在前海深港合作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或区域性运营总部,到2015年实现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
2.该宗地项目建成后两年内,吸引入驻企业合并纳入前海深港合作区统计核算的年度纳税额(不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竞买人竞得本宗地后,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市前海管理局签订本宗地《产业发展协议书》。
(九)竞得人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方可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企业,可独立或联合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应符合下述条件):
(一)T201-0077、T201-0075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城市综合体开发经验,2012年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和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T201-0078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企业,2013年6月24日市值不低于400亿元港币;
2.竞买人2012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须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与不少于3家境外的世界500强金融机构或其控股的一级子公司签署入驻该项目的合作意向(世界500强以《福布斯(Forbes)》或《财富(FORTUNE)》2012年公布的数据为准,涉及金融产业的均可认定为金融机构)。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应向市前海管理局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T201-0077、 T201-0075两宗地的主体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工作日),T201-0078宗地的主体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5日(工作日)。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网上交易系统自2013年6月28日9时起接受注册。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按网上交易系统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T201-0077、 T201-0075两宗地的履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下同);T201-0078宗地的履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4日16时30分。
竞买申请人以人民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到账情况。履约保证金以外币交纳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准入的相关规定。履约保证金交纳的具体程序详见《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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