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 30 日内,由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 10700 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商品住房用地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批字第 2015-18-1018 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 3 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2018 年 11 月 23 日前开工,在 2021年 11 月 23 日前竣工。
(四)在竞价过程中,若竞买人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即小于等于)最高限制地价时(土地单价 14984 元/平方米,楼面单价 11706 元/平方米,总价竞拍至 51469 万元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及成交地价款;当报价超过最高限制地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竞买方式转为竞自持商品住房面积(自持商品住房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后持有年限不低于 5 年);当竞买人报出自持商品住房面积比例为 100%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竞买的,竞买方式转为竞住宅自持年限。按照最先报出自持最高年限(70 年)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得人需对自持商品住房集中配置,自持经营,在自持年限期间需整体登记、整体抵押,不可分割登记、分割抵押,不得办理销售许可(由住建及房管单位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