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支招
业主要慎赐“尚方宝剑”
“二手房交易里的玄机太多了,一般老百姓很难一一识破骗局。”作为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茂荣从10多年的二手房交易纠纷中,深刻感知到楼市潮涨潮落给买卖双方、中介带来的巨大影响。他通过自己的博客,一再提醒业主卖房时,要谨慎填写全权委托公证书,因为它就好比古代钦差大臣手中的“尚方宝剑”一样,有了这份委托书,受托人就获得了随意处置房产的权力,也是目前黑中介吃差价的主要方式。
记者:全权委托公证书如果签署不当,委托了要炒房的黑中介,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张茂荣:就会像案例二中的富桂芹一样,被真假买家同时告。2007年7月楼市疯狂时期,就有很多炒房客“吃差价”,今年房价重新上涨,炒房客又借机入市,在房产未过户情况下易手赚取差价,这在业内俗称ABC单。
记者:“ABC单”是怎样操作的?
张茂荣:即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房两卖”,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业主做全权委托公证时未指明买受人,导致业主与炒房客签订买卖合同后,炒房客又以其受托人名义与实际买家以更高价钱签订买卖合同,一旦一个合同发生纠纷,就会波及另外一个合同形成连环诉讼,业主可能被真假两个买家同时起诉“一房二卖”,成了“冤大头”。
记者:为什么业主要赎楼就一定要签署全权委托公证?
张茂荣:全权委托公证是为了保障给业主提供赎楼融款的担保公司、中介公司、买方(简称出资人)等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受托人基本上都是提供了融资款的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其产生原因很简单:出资人在为业主融资赎楼后存在业主毁约不卖,融资款难以收回的风险。为了降低风险,出资人要求业主做全权委托公证给其工作人员,从而取得“免死金牌”:如果赎楼后业主毁约不卖,其工作人员可以持公证书替代业主实现过户交易,然后从买主处收回融资款。
记者:为何很多业主会这么不小心,将房子处置权随便委托给了黑中介?
张茂荣:问题就出在全权委托公证书本身存在漏洞:没有约定交易价格、没有指明受托人与谁去交易、一连串的受托人身份也不明。其中,受托人很可能就是中介,在房价持续飙升的情况下,受托人自作主张另行高价出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的案例屡见不鲜。
记者:很多业主的房子都是按揭的,卖房子都需要赎楼,那么业主在签署全权委托公证书时,应该怎样防范风险?
张茂荣:建议业主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熟悉受托人基本情况,例如,受托人是哪个公司的?明确指定最低交易价格、买受人,不要赋予受托人转委托权,并留存一份备查。在发现受托人滥用委托权,自身权益可能受损的情况下及时撤销委托,与出资人协商亲自履行售房义务。
记者:其他方面还需要注意什么?
张茂荣:买卖双方尽可能了解市场行情,定价做到心中有数。在房产交易达成签约时,一定要坚持买卖双方见面,并查验相关房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件,同时签订三方协议,明确三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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