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建明表示,2013年房地产信托将迎来兑付高峰,其中仅二季度就达1247.61亿元。在信托业风险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对投资者而言,还是要谨慎选择房地产信托产品。除了收益率和期限外,要更多地关注信托产品本身可能的风险。袁建明指出,投资者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融资方的资质,须满足如下条件,即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低于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齐全;项目资本金比例,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不低于20%,除上述两类物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低于30%。只有全部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房地产项目才能设立融款类信托。同时,融资方的股东背景、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盈利能力、有无重大负面新闻等都需要关注。
其次,担保方的综合实力、负债率、还款能力等,其对外担保的总体情况,担保措施是否完备,如抵押率/质押率是否合理,其变现能力如何,是否存在二次或多次抵押,相关评估公司的资质、评估价是否虚高等。
此外,所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的基本情况,能否保证资金不挪作它用;信托公司的实力,如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受托资产规模、是否有未兑付现象,以及以前所发产品的风格等。
而在中融信托理财师张先生看来,在房地产调控背景下,选择房地产信托,主要还是从信托产品投入的项目来考察,有的项目是用融资款来买地,有的则是已经买完地融资来开发,还有的项目是融资后进行后期物业建设。如果是一线城市地产项目,后期开发的信托产品风险会相对小一些;而用于买地、前期开发的,尽管有的是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如果政策面偏紧,开工进度受阻,风险就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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