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总”拿着已被法院查封的厂房转让变现,非法敛财440万元逃逸。近日,龙岗检方提起公诉,被告人谭某因合同诈骗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被告人谭某因与他人有经济纠纷,被众多债权人诉于龙岗区人民法院。龙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该纠纷案件时,依法查封了谭某所有的厂房。谭某在明知债务缠身,厂房使用权已抵押他人,且法院已对厂房进行查封的情况下,仍谎称没有任何债务的虚假事实,于2010年12月2日骗取被害人王某琴与其签订“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价格为700万元。在收取了王某琴支付的440万元部分转让款后,谭某逃逸,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在本案中,被害人王某琴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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