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入一套号称地标的威海乳山海景房时,曹先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亏钱,但是现在这处海景房已经逾期两年未能交房,违约罚金分文未付。
海景房其实是“路景房”
在2009年底曹先生决定购买威海一处海景房的时候,他从未考虑过自己这笔投资会亏损。
“房屋总价不高,一共40万,当时一般首付都是30%,但这处房产首付只要20%。”曹先生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财商》,“并且,开发商承诺包租10年,前两年每年返现房款总额的5%,后8年每年返现3%。而前两年的共10%可以抵扣房款。”
也就是说,按照开发商的承诺,曹先生只用拿出4万元首付,并且日后可以享受每年至少3%的租金收入以及可能的房屋升值收益。
不过,一年之后,曹先生开始发现自己可能犯了严重的错误。
“当初看房,我对房屋非常满意,这处房屋位于乳山,开发商声称这会成为当地的第一高楼,地标性建筑,我当时看的房间面朝大海,景观十分漂亮。”曹先生告诉记者,“一年之后我到现场,发现自己犯了个严重错误,当时看的是南边的房子,签合同时我竟然没有核准房屋具体位置,合同中我购买的是一处北边的房屋。北边的房屋由于面朝马路,啥景观也没有。”
“海景房价值就在于景观,如果没有海景,房屋价格应该大减。”途家网CEO罗军告诉记者。
一些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事后用于出租,一些没有海景的“海景房”甚至根本租不出去。这也是购买海景房时常见的风险。例如一些房屋在购买时面朝大海,距离海岸线千米左右,既舒适又漂亮。没想到购买后,房屋面前又建了一幢楼,使得原来的海景房,不再是海景房,价值大减。而曹先生遇到的问题,则是由于没有仔细核对合同中所购房屋的位置,导致一年之后才发现所购房屋并不面向大海。
海景房逾期两年未交房
交房日,曹先生发现自己面临第二个重大风险,如今交房日已经过去约两年半,而曹先生至今未取得物业。
曹先生于2009年12月1日与乳山一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山东乳山银滩旅游度假区的一处商品房。
双方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0年12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但时至今日,开发商也未能将商品房交付曹先生使用。
2025-08-1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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