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街道办拆迁办否认对廖金友的房屋进行迫拆,其表示,由于廖金友不接受补偿条件,双方并未达成协议,但平安大道属于深圳市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人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已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011年已生效,但我们为和谐拆迁,仍在与廖金友进行谈判。”该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相关的龙岗法院的《行政执行裁定书》的复印件。
律师观点
补偿对物不对人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李东海律师认为,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法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也就是补偿是对物不对人,同类型的房屋理应按相同标准进行补偿,相邻的房子拆迁补偿相差上万元,明显有失公允,违背了《宪法》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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