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相② 买房先签合同再过户
市民郭先生看中了琅小附近的一套学区房,和卖家谈妥了价格之后却遭遇了限购令。郭先生要先将自己的另外一套房子出售,才能再买这套学区房,卖家又不愿意等。
于是,中介建议郭先生和卖家先签协议、付一定比例的首付,等郭先生符合购房条件了再过户、结清尾款。郭先生心里七上八下,总觉得不放心。
▲风险警示
当心房主毁约或者"一房二卖"
律师宋辉指出,由于郭先生要先卖掉一套房才能再买,导致他购入学区房的时间无法预计,顺利的话2个月,不顺利的话可能半年甚至更长。但双方签合同之后,如果不及时办理交易手续,时间一长,就会受到诸多外界因素影响。首先由于没有过户,虽然合同有效,但是并不能够完全保证房产就是购房者拥有,特别是房价并不是很稳定的情况下,一旦出现大的落差,必有一方蒙受重大的损失。即使这份合同办理了公证手续,也不能避免风险的存在。另外,卖家还有可能将此房抵押或再次出售,"一房二卖",此时买家就会面临非常被动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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